2023年度上海大学“鸿之微”奖教金评选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7/26  龚惠英   浏览次数:   返回

鸿之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之微),是国内专注于从事材料设计与工艺仿真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材料设计和工艺仿真软件,同时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的计算云平台、高品质的计算服务和高水平定制化的计算解决方案。为了支持理科基础教育事业服务于国家和上海市战略发展需求,提高物理学及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鸿之微捐赠款项设立上海大学鸿之微基金,其中部分用于激励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及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特设立“鸿之微”奖教金,现将具体评审细则规定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上海大学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2. 工作勤奋认真、责任心强,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治教、无教学事故;

3. 学术造诣深厚,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创造性的科技成就和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科学或实际应用价值;

4. 国家级课题的主持者;

5. 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获得者;

6. 在国际具有重要影响力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7. 取得100万及以上项目经费和发表顶级刊物的教师;

8. 在管理和学工等岗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和钱伟长学院等教辅人员;

9. 凡在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者,不得参评。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励标准 2万元

二等奖励标准 1万元

三等奖励标准 0.5万元

三、评审程序

1. 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在2023 810日前发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至邮箱hzwjxj2023@163.com,邮件名为“姓名+鸿之微奖教金申请”

2. 由上海大学鸿之微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鸿之微奖教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并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审,评审后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附则

1. 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2. 附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应主要为近一年 2022.8.1 - 2023.8.10(在上海大学获得的科研教学等成果);

3. 未尽事宜由鸿之微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鸿之微”奖教金评审委员会

2023720



2023年度上海大学鸿之微奖教金申请表



上一条:澳门永利6774.COm数学系招聘启事

下一条:2023年度上海大学“鸿之微”奖学金评选通知


2023年度上海大学“鸿之微”奖教金评选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7/26  龚惠英   浏览次数:   返回

鸿之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之微),是国内专注于从事材料设计与工艺仿真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材料设计和工艺仿真软件,同时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的计算云平台、高品质的计算服务和高水平定制化的计算解决方案。为了支持理科基础教育事业服务于国家和上海市战略发展需求,提高物理学及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鸿之微捐赠款项设立上海大学鸿之微基金,其中部分用于激励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及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特设立“鸿之微”奖教金,现将具体评审细则规定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上海大学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2. 工作勤奋认真、责任心强,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治教、无教学事故;

3. 学术造诣深厚,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创造性的科技成就和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科学或实际应用价值;

4. 国家级课题的主持者;

5. 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获得者;

6. 在国际具有重要影响力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7. 取得100万及以上项目经费和发表顶级刊物的教师;

8. 在管理和学工等岗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和钱伟长学院等教辅人员;

9. 凡在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者,不得参评。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励标准 2万元

二等奖励标准 1万元

三等奖励标准 0.5万元

三、评审程序

1. 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在2023 810日前发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至邮箱hzwjxj2023@163.com,邮件名为“姓名+鸿之微奖教金申请”

2. 由上海大学鸿之微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鸿之微奖教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并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审,评审后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附则

1. 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2. 附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应主要为近一年 2022.8.1 - 2023.8.10(在上海大学获得的科研教学等成果);

3. 未尽事宜由鸿之微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鸿之微”奖教金评审委员会

2023720



2023年度上海大学鸿之微奖教金申请表



上一条:澳门永利6774.COm数学系招聘启事

下一条:2023年度上海大学“鸿之微”奖学金评选通知

Baidu
sogou